發布: 2019-05-10 11:25:25
2019年5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開發布了《明確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主作要求的通知》,明確了CCC免辦證明管理規定,通知的主要內容為:符合CCC免辦的條件、辦理要求、工作要求。在通知附件中列出了CCC免辦審核及后續監管要求。
符合CCC免辦的條件的產品為科研、測試和認證檢測所需的產品和樣品;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產品;工廠生產線/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不含辦公用品);僅用于商業展示但不銷售的產品;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進口的零部件;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情形。
涉及到以上6類條件的認證機構及生產企業,應明確通知的相關內容,以便開展CCC免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