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9011:2002《質量和(或)環(huán)境管理體系審核指南》第六章《審核活動》給出了典型的審核活動概述,啟動審核的第一步,即任命審核組長。在明確審核目的、范圍和準則及可行性后,選擇審核組實施審核。審核組的能力在很大程度影響了審核活動的成效,是能否達到審核目的的決定性因素。
組建審核組的原則是必須保證審核組的能力能夠達到審核目的要求。選派審核組的過程可分為兩大步驟:確定為達到審核目的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以及選擇審核組成員,使審核組的人員具備所有必要的知識和技能。
為了使審核組具備所需的能力,在確定審核組的規(guī)模和組成時,需考慮如下方面:審核目的、范圍、準則和預計的時間;是一體化審核還是聯合審核;達到審核目的所需的審核組整體的能力;需要時,法律法規(guī)、合同、認可或認證的要求;確保審核組與受審核活動的獨立性,并避免利益沖突的需求;審核組成員與受審核方有效作用的能力及審核組內團結協作的能力;審核語言,以及通過審核員的技能或通過技術專家的支持,對受審核方社會和文化背景的理解。
鑒于此,審核組委派過程中的風險來源于三個方面:①具有委派審核組職能的管理人員難以對受審核組織的背景有全面準確的了解,難以全面掌握審核員的實際工作能力;②因種種原因不能按規(guī)定的要求委派審核組;③審核組的實際工作能力不能滿足要求。
熟悉受審核組織和審核員
“獨立公正,規(guī)范準確,優(yōu)質高效,為申請人提供專業(yè)和滿意的認證增值服務”是對審核工作的要求。因此,審核員應在完成審核任務的基礎上為獲證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為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改進找出空問。認證服務是有償服務,只有讓組織感覺到認證審核確實對其有幫助,才能牢牢抓住客戶,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擴大份額。為此,委派審核組前必須對受審核組織的下述情況有清楚的認識:
1.組織的產品種類及在同類產品中的定位。
2.組織申請認證的范圍,服務業(yè)更要了解體系涉及的范圍。如賓館服務可能包含客房、餐飲、娛樂、旅行商務,也可能僅是其中一部分;又如公交服務可能只是乘務,也可能包含汽車修理。
3.組織的規(guī)模、廠區(qū)范圍、所在地、是否設置分公司(分廠)等。
4.體系運行的成熟程度及原來的管理基礎和模式。
5.組織的性質。
6.申請認證的模式、業(yè)務分類范圍,是單體系認證還是多體系認證。
7.某些特殊行業(yè),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勘探工程等有幾個項目部,稅務、銀行、保險等是否涉及下層營業(yè)部,交通系統(tǒng)涉及幾條運輸線路等。
8.若是監(jiān)督審核,還需了解獲證時間、以往審核情況、兩次審核間隔、以往審核組的情況等。
只有充分了解這些情況,才可能派出真正適合的審核組。同時,要注意是否存在以下情況:
1.由于受自身經驗、能力、知識的限制,審核組的委派人員即使清楚上述情況也可能作出不適宜的選擇。
2.由于種種原因,上述情況不能為審核組的委派人員所了解,如時間限制、委派調度人員的精力限制、未全部掌握認證組織的以上情況等。
識別審核員能力,規(guī)范派遣審核組
審核過程的可信度取決于實施審核的人員能力。這種能力可基于以下方面證實:個人素質,知識和技能。這些能力是通過教育、工作經驗、審核培訓和審核經歷
獲得的。
審核組的組成應滿足下列條件:①初次審核和復審換證的審核組至少有一名高級審核員;②至少有一名專業(yè)審核員或技術專家;③非級別審核員不能獨立審核。
審核組委派應最大限度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遇到受審核方要求緊迫的情況時,一些認證機構往往會出現在要求的時間段內由于審核人力資源有限而無合適審核員可派的現象,而延誤審核會給認證機構及企業(yè)帶來損失。因此,認證機構應不斷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保證人力資源充足,降低審核組委派工作的風險。
審核組實際能力達不到審核目的要求
委派審核組時,可能出現所有規(guī)定的硬性要求均已達到,但實際審核時仍不能很好駕馭審核工作的情況。如少數審核員把關不嚴,文件審核流于形式,審核員專業(yè)能力不足,現場審核深度不夠;有的審核員綜合能力差,對企業(yè)與認證要求的符合性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有的審核員不負責任,發(fā)現問題不去深入核實;有的審核員審核記錄不實,個別審核員甚至未到現場,由他人代簽審核報告,嚴重弄虛作假,給認證工作帶來極大的危害。
從抽查結果看,認證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總體上是好的,認證結果是可信的。但也有少數認證機構違反認證基本規(guī)則,違反認證公正性的要求,搞認證咨詢一條龍服務。一些企業(yè)的咨詢過程在公正性、規(guī)范性或有效性方面明顯存在問題,咨詢機構與認證機構受市場利益的驅使而聯手運作。
為了減輕受審核組織的經濟負擔,認證機構一般委派當地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審核員前往審核。審核組的委派人員若不掌握擬委派審核組成員與受審核方是否有過利益關系(如在該企業(yè)工作過,為該企業(yè)提供過咨詢或其他服務等相關信息),就會給審核組委派帶來風險。
由于認證工作的市場化運作方式,審核組委派經常遇到受審核組織、咨詢機構、咨詢人員等指定審核組成員的情況。指定者站在自身角度對審核組成員提出要求,往往不能滿足審核能力的要求,若認證機構滿足這些要求即為審核帶來風險。指定者往往態(tài)度強硬,甚至聲稱若不滿足其要求就改換認證機構。遇到這種情況,認證機構應堅持原則,耐心做說服解釋工作,必要時即使犧牲經濟利益,也應確保審核的公正性,避免風險。
綜上所述,可從三方面來降低審核組委派的風險:第一,全面了解受審核組織的狀況和所有審核人員的真實能力;第二,提高審核組委派人員的素質及綜合判斷能力;第三,全方位提高審核員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準,同時加大審核員后備力量培養(yǎng)??赡軙r,采用專家加各相關人員會議評審的形式委派審核組,全方位探討委派審核組的適宜性,以最大限度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