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ISO 9001標準7.5.2“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確認”的理解,有關研討文章大多圍繞如何對“特殊過程”進行確認展開討論。本文從7.5.1與7.5.2相互關系的理解和確認目的的角度,分析“過程確認”的含義與要求,以便理解與實施。
組織的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形式多樣,但從過程輸出的“可驗證性”劃分,過程一般可分為二類:過程的輸出可以由后續的監視或測量驗證其符合性的為“可驗證性過程”;過程的輸出不可以由后續的監視或測量驗證其符合性,其問題在產品使用或服務交付后才顯現的為“不可驗證性過程”。
以是否可驗證過程結果的符合性,判斷該“過程”是否需要確認是符合標準要求的。以某過程是否為關鍵過程、特殊過程、重要過程、特殊產品的過程等概念識別過程是否需要確認均不恰當,并有可能誤入歧途。有一種觀點認為,同樣是特殊過程,船舶、壓力容器的焊接是需確認的過程,而一般裝飾用鐵藝制品的焊接就不一定是需確認過程。實際上,對裝飾用鐵藝制品而言,當生產者無法驗證其焊接結果的符合性時,該過程也應確認,以保證產品質量滿洲顧客要求。此時,如果不對該過程進行確認,就意味著過程可能失控。認為“一般裝飾用鐵藝制品允許交付不合格品”的看法是錯誤的。
因此,7.5.2要求進行過程確認的本質是一種過程控制的方法,只是其控制方法不同于7.5.1,而是針對不可驗證性過程的控制要求作出的規定。把不可驗證性過程視之為難點而盡量避開,或者有意淡化需確認的過程,都可能使這類過程處于失控狀態。
7.5.1明確了“可驗證性過程”的控制方法,而對于“不可驗證性過程”,應按7.5.2的要求控制。下面,舉例說明其不同。
通常,金屬焊接過程被組織歸入“不可驗證性過程”,即需確認的過程,其控制應符合7.5.2的要求:
(1)明確焊接過程評審、批準的準則要求,而不僅是7.5.1中的“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信息”,即明確焊接產品及過程與其輸出的質量特性、信息;
(2)對焊接過程的設備(設施)、工裝、工具等進行認可和操作人員資格的鑒定,而不僅是考慮生產設備是否適宜;
(3)確定和使用焊接過程的控制方法和程序文件(或作業指導書),這是必須的而不是“必要時”;
(4)記錄有兩種方面的含義,一是過程確認時形成的確認記錄,二是過程控制時必要的控制記錄。這意味著對過程應有某種程度或某方面的監控,,盡管該監控不一定能驗證過程輸出的主要質量特性的符合性。但是,如果對過程參數或過程輸出的主要質量特性(焊接的外觀)的符合性進行監控,有助于過程能力的實現;
(5)適當時機、條件下的再確認工作,以確保能力持續有效。
由此可以可能到,7.5.2是針對不可驗證性過程的特點而作出的規定,抓住了該過程不可驗證性的本質。當然,對這類過程的控制,還可考慮7.5.1的適用要求。
在“過程確認”理解與實施方面,還應注意兩點:
1.不可驗證性過程的識別要點
組織應確定“擬確認的過程”輸出的質量特性有哪些,哪些或哪個是應進行監視或測量的主要質量特性,如該質量特性不符合要求,將產生不合格品或顧客抱怨。比如:焊接過程輸出的質量特性有連接強度、外觀、尺寸、變形情況、密封性等,其中連接強度是焊接過程輸出的主要質量特性之一。
考慮對該主要質量特性是否能夠(依組織目前的資源條件)方便、經濟地進行監視或測量,以判斷其結果的符合性。例如:對焊接頭外觀的檢查,包括焊縫是否均勻、牢固、整齊,不得有漏焊、焊穿、假焊、裂紋等。對焊接成品的尺寸、變形情況、密封性等質量特性,可以用非破壞性檢驗方法進行檢測;多數企業一般用破壞性檢驗或無損傷法檢測假焊、連接強度。由于大多數焊接成品不能或不便用破壞性檢驗,而無損探傷法檢測通常屬于不易或不能經濟地進行驗證的檢測方法,應將其作為需確認的過程。
2.過程確認的目的
有一種觀點認為,“過程確認的目的是認定過程滿足所策劃的結果”。實際上,這只是其中一個方面,而非主要目的。對不可驗證性過程確認的主要目的,是證實該過程是否具有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該過程有無能力使不可驗證性過程得到控制,使其通常不在后續過程驗證其輸出的主要質量特性的符合性情況下,仍然正常地生產(服務提供)與交付、放行產品。當然,過程輸出滿足所策劃的結果,即產品符合要求(通常用破壞性試驗、產品型式試驗等方式證實)是通過具備能力的表現之一,但不是全部。
可以這樣認為,ISO 9001標準7.5.2的要求旨在通過過程確認的方式,提出對不可驗證性過程的控制方法,使該類過程具備能力,使不可驗證性過程或需確認的過程的輸出持續穩定地達到產品的符合性,滿足顧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