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07-07-27 00:00:00
通過調研了解到,東北三省和廣東省質檢部門認真貫徹和執行了通知要求,不斷理順和完善了認證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健全了各項認證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已按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認證監管機構為業務指導,以專職執法機構為執法主力,以法制工作機構為執法監督”的認證執法工作機制;并按照統一執法的原則,部門內認證監管機構、專職執法機構和法制工作機構相互配合、分工協作,認證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