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07-01-29 00:00:0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近期,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的問題受到消費者和食品行業的普遍關注。為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秩序,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食品工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Fw
一、回收食品的界定q
回收食品包括:!PC,yE
(一)由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回收的在保質期內的各類食品及半成品;dA5(
(二)由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回收的已經超過保質期的各類食品及半成品;Gc
(三)因各種原因停止銷售,由批發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食品及半成品;;6[IU
(四)因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而被行政執法單位扣留、罰沒的各類食品及半成品。PDN`(
二、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u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嚴禁下列行為:fm
(一)使用回收食品(無論是否超過保質期)作為原材料用于生產各類食品,或者經過改換包裝等方式以其他形式進行銷售的;r&Gt0j
(二)生產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的;02$
(三)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的;r
(四)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K<6qa
(五)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的;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的;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的;o)6
(六)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Ac
(七)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的;T
(八)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食品的。^@
三、建立回收食品登記銷毀制度mN.0T%
(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回收食品登記銷毀制度。記錄應當包括回收食品的產品名稱、產品規格、生產批號、生產日期、退貨日期、退貨數量、銷毀地點、銷毀方式、銷毀數量、銷毀時間、負責人員等內容。銷毀食品時應當有2人以上在場并簽字。K
(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定期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回收食品的登記和銷毀情況。a
四、加大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lT2
(一)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日常監管工作中,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督促檢查,通過巡查、加嚴檢驗、回訪、強制檢驗、監督抽查、年度報告審查和執法檢查等方式,督促企業規范生產經營活動,指導企業依法生產。O3u"g
(二)在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中,發現企業違反有關規定,仍然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的,應當依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法規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