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06-11-03 00:00:00
為促進企業認證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該局從今年9月起對全市已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按每月抽查2%的比例,進行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有效性的監督檢查。但從9、10月份檢查的10家企業情況看,除少數幾家企業能按標準要求,持續保持質量管理有效運行外,多數企業在管理體系運行中職責不明確、資源缺乏,規定要求與實施不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領導作用未能充分體現,對推行質量管理體系意識、目的不夠明確,部分企業把該項工作看作只是為了取證,一旦證書到手,便萬事大吉。 2.對產品原材料、成品檢驗偷工減料,未能按規定要求實施檢驗,檢驗中缺、漏項嚴重,有的甚至未經檢驗就擅自出、入廠。 3.內審、管理評審形同虛設,未能針對企業的特點開展行之有效的內審和管理評審工作,從而影響了企業的自我完善機制的形成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4.持續改進機制未能充分體現,ISO9001標準中持續改進作為重點環節之一,企業質量管理從建立、實施、保持都離不開持續改進,然而,部分企業把該項工作作為走過場,未能對實際發現的問題采取必要的措施,實施改進。對檢查發現的各種問題,該局將在省、市局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企業體系運行質量的整改,對問題突出、又不肯整改的有關企業,建議上級予以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