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 2021-01-21 11:28:41
臨期產品的界定:
【參考依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銷售臨期產品的相關規定:
未設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柜的,待售的臨近保質期食品上應有統一的“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參考依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臨期產品日常管理相關規定:
【參考依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臨期產品退換貨相關規定:
【參考依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附:國家和各省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相關法規匯總
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商務部關于加快發展大眾化餐飲的指導意見
完善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餐飲企業反對食品浪費的獎懲制度。鼓勵企業對消費者在餐飲消費中注重節約、減少浪費的行為給予獎勵。規范餐飲企業促銷活動,鼓勵企業在確保食品安全和市場經營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銷售臨近保質期的食品。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第七條第三款中規定: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 (國市監廣〔2020〕175號)
(十二)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的食品安全問題,依據《食品安全法》,重點查處無經營資質銷售食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銷售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北京: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實施方案》的通知
規范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的食品促銷活動,鼓勵食品經營企業在確保食品安全和市場經營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銷售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并且應當保留促銷商品銷售資料。
上海: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第二十九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集中存放、陳列、出售,并作出醒目提示。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
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鼓勵本市連鎖超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并不得退回供應商。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過期食品和專柜食品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經營者要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依法記錄所銷售食品的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經營者要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儲存和銷售食品;經營者要落實過期食品登記和染色、毀型等銷毀義務,禁止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過期食品退回供應商;超市賣場經營者要明確店內專柜食品的主體責任,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對臨近保質期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滬食藥監食流函〔2017〕7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1〕22號)
一、全面強化企業管理,切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十)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鼓勵本市連鎖超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并不得退回供應商。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進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規定》的通知
第三條第二款:督促經營企業公布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
第四條第二款:督促進口商(代理商)履行進口食品信息登記錄入義務,指導其公布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
第八條: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告知和督促進口商(代理商)將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錄入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告知和督促經營企業公布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
廣東:
廣州市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制止餐飲浪費的決定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0號))
十二、餐飲經營者、食堂等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動態管理和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予以捐贈。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捐贈需求快捷對接機制,引導餐飲經營者、食堂等向慈善組織、救助機構等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正常食用的食品。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的決定 (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7號))
第十三條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在保證食品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通過打折、特價、買贈等方式銷售,或者捐贈給社會福利機構、慈善機構等公益性組織。餐飲服務經營者銷售或者捐贈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顯著標示并明確告知,不得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也不得以改換包裝等方式重新出售。
河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實施食品安全員(師)、質量安全授權人、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產品追溯、紅黑名單、行政約談、不符合標準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經濟賠償、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等制度;貫徹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全面落實企業“四有兩責”,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能力。
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 (桂市監規〔2019〕4號)
浙江: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食品藥品安全管控工程。完善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制度,落實過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無害化處理制度。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第四十二條 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其他食品銷售經營者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專柜)”字樣。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管理制度和消費提示制度,設立專區專柜銷售,或明示臨保食品進行銷售,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發現食品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應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及時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浙工商食〔2012〕4號)
甘肅: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嚴格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
臨近保質期食品不得退換。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嚴格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設置提示牌,提醒消費者在保質期內食用。督促食品經營者做好臨近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銷毀和記錄工作,不得將其退回供貨商。凡違反規定要求的,依法從嚴處罰。
食品經營者未落實轉基因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柜(專區)銷售規定的,未落實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醬油、散裝食醋規定要求的,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整頓,組織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加大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工作力度,切實提升食品經營者自律水平,要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自查自糾;定期檢查食品的進、銷、存情況,嚴格落實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場所設立專區或專柜銷售,并向消警者作出醒目提示,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海南: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工商食字〔2012〕18號)